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自治州人民政府批準,受自治州自然資源局委托,博州自然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出讓新疆博樂市渾德侖以北石灰?guī)r礦普查探礦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博州自然資源局
場所:博樂市金光大道3號
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
名稱:博州自然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錦繡路6號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新疆博樂市渾德侖以北石灰?guī)r礦普查
勘查礦種:石灰?guī)r
地理位置:博樂市
面積:1.2226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82.1304000 | 44.4502000 |
2 | 82.1404000 | 44.4502000 |
3 | 82.1404000 | 44.4432000 |
4 | 82.1304000 | 44.4432000 |
5 | 0 | 0 |
勘查工作程度:地質普查階段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法律法規(guī)完成地質勘查工作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1700.25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的營利法人或者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yè)單位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買;(三)近三年以來,出現(xiàn)礦業(yè)權競買違約行為,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統(tǒng)計嚴重失信企業(yè)名單”; (五)未被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且在報名截止日案件未執(zhí)行終結的,經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對企業(yè)及法人、委托人的無犯罪記錄的;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3月07日—2024年04月22日
網上地址: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申請人需在博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進行報名, 操作手冊見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中心。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3月07日—2024年04月07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申請人可按照辦事指南和“操作手冊”的指引即通過博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xzfw.xjboz.gov.cn)進行出讓,進行網上報名和上傳報名資料。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在掛牌報價期內無人報價的,則在掛牌截止時,網上交易系統(tǒng)宣布掛牌不成交。 (二)在掛牌報價期內只有一人報價的,且該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則在掛牌截止時,網上交易系統(tǒng)宣布掛牌成交,確認該競買人為采礦權競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網上交易系統(tǒng)不予接受,則在掛牌截止時,網上交易系統(tǒng)宣布掛牌不成交。 (三)在掛牌期限屆滿,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有效報價的,則在網上延時競價詢問期內,系統(tǒng)將會詢問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競買人是否愿意參與延時競價。競買人應當在4分鐘詢問期內做出參加網上限時競價的決定并提交網上交易系統(tǒng),超過4分鐘詢問期未提交的,則不能參加網上延時競價。同意參與延時競價的,則在網上延時競價詢問期截止時系統(tǒng)進入延時競價階段。網上延時競價開始后,交易系統(tǒng)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網上交易系統(tǒng)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再順延4分鐘。同意參與限時競價的競買人在延時競價期內按規(guī)定報價(競買人在當前最高報價的基礎上以加價幅度的整數(shù)倍遞增報價,可多次報價),以出價最高且不低于起始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網上限時競價中無人報價的,以掛牌期限內網上報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10個工作日。
八、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較大投資風險性,此次掛牌出讓的勘查區(qū)范圍,地質勘查工作較低,未求得資源量,按照基準價因素調整法評估出讓收益,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探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三)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IE瀏覽器。 (四)競買申請人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shù)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shù)仍蛟斐傻暮蠊孕谐袚?。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huán)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shù)毓矙C關報案。 (五)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罰。 (六)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七)在開展地質勘查和探礦權轉為采礦權登記時,需按照安全生產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與礦業(yè)權相鄰的礦山開采范圍之間預留安全距離及隔離帶。
九、對交易礦業(yè)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交易中心予以澄清。在《探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十、失信聯(lián)合懲戒提示
1.競得人拒絕簽訂《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足額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2.競得人未按《探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一)競買申請人一經遞交競買申請書,即承諾所提交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并表明對交易平臺所發(fā)出《公告》和競買須知所有內容知曉和理解。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lián)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lián)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網上交易過程所涉及時間,均以網上交易系統(tǒng)服務器時間為準,數(shù)據(jù)記錄時間以數(shù)據(jù)信息到達網上交易系統(tǒng)服務器的時間為準。 (三)交易平臺免費向競買人提供網上交易的操作技術咨詢,操作手冊見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下載中心欄目《博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土地礦權競買人操作手冊》,客服電話:400-998-0000. (四)競買人可自行組織現(xiàn)場踏勘,費用自理。(五)競買保證金的交納和處置 申請人按要求提交競買申請書,資格審查合格后于北京時間2024年4月7日19: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保證金繳納金額:1000萬元(大寫:壹仟萬元整)。 繳納保證金方式: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后,選擇繳納保證金,根據(jù)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保證金子賬號進行繳納,保證金到帳后取得競買資格,領取資格確認書。 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競得人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書》,并繳納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經中心核實手續(xù)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連本帶息退還保證金。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連本帶息退還。 (六)競得人應依法依規(guī)進行礦產資源勘查活動,需要辦理環(huán)境保護、土地、林地、草場等相關手續(xù)的,應當及時依法辦理;涉及的山林、植被、草場、道路等補償問題由競得人自行自費解決。 (七)出讓前有關報告編制及經費:1.報告編制:出讓人委托博州自然資源規(guī)劃勘測院編制探礦權普查報告及探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 2.報告編制經費:探礦權出讓收益評估報告由州財政資金撥付。3.探礦權普查報告編制經費46萬元(肆拾陸萬元整)由礦權競得人支付。 (八)因出讓時地質普查工作程度較低,探礦權出讓收益參照水泥用石灰?guī)r基準價進行評估,后期開展地質詳查、勘探工作結束后,石灰?guī)r品質如達到電石用的標準,探礦權轉采礦權時自然資源部門將參照電石用石灰?guī)r基準價進行評估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應按照電石用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結果補繳出讓收益。 (九)參與競買人同意并認可本次公告的《探礦權出讓合同》及《探礦權成交確認書》,在成為競得人后,同意按該文本簽訂相關文件。 (十)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在上述網站發(fā)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十一)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博州自然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十二)變更事項將發(fā)布變更或補充公告,變更或補充公告在自然資源部網站http://www.mnr.gov.cn/、博州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xzfw.xjboz.gov.cn、博州人民政府網http://www.xjboz.gov.cn/發(fā)布。
本公告在博州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博州自然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fā)布。
博州自然資源局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