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yè)權出讓交易規(guī)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礦產資源管理若干事項暫行辦法》(新自然資規(guī)〔2021〕1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整合建立統(tǒng)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63號)、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自治區(qū)發(fā)改委<自治區(qū)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辦函〔2019〕25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受哈巴河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以下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和礦業(yè)權交易平臺名稱、住所
出讓人名稱:新疆哈巴河縣自然資源局
出讓人住所:新疆哈巴河縣阿克齊鎮(zhèn)解放西路18號
交易平臺名稱:新疆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臺住所:新疆阿勒泰市團結南路211號
二、出讓采礦權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哈巴河縣薩爾烏楞Ⅲ號建筑用砂礦采礦權
地理位置:哈巴河縣薩爾塔木鄉(xiāng)薩爾烏楞村
礦區(qū)拐點坐標(CGCS2000坐標系):
X Y
1、 5316666.154 29458781.970
2、 5316696.925 29459148.829
3、 5316056.910 29459328.237
4、 5315966.859 29458938.968
采礦權出讓基本情況:
礦 種:建筑用砂
礦區(qū)面積:0.2633平方千米
開采深度:449米-444.8米
資源儲量:61.78萬立方米
生產規(guī)模:20萬立方米/年
出讓年限:3年(從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開始之日起算)
起 始 價:93.94萬元(本次出讓無底價)
競買保證金:30萬元
增價幅度:5萬元/次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出讓年限、生產規(guī)模以與自然資源部門簽訂出讓合同中確定的采礦權出讓年限、生產規(guī)模為準。
三、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的“嚴重違法名單”、“異常名錄”;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三)競買人應具備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要求。
四、出讓方式及交易時間、地點(北京時間)
(一)出讓方式:
網上掛牌出讓。
(二)交易時間:
1、公告時間: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止;
2、網上掛牌報價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 9日10:30止;
3、網上限時競價時間:2024年10月9日10:30開始。
(三)交易地點:
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xjaltggzy.gov.cn
六、申請報名的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止;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1.報名前的準備。凡有意參與采礦權網上掛牌交易的競買人均應在報名時間期限內到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樓H9窗口進行CA鎖辦理,或手機下載“標證通”APP辦理CA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包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數字證書及簽章等。具體辦理方法及收費標準咨詢CA公司(咨詢電話:0906-2195359),也可在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中心內查看“標證通”申領操作手冊。若有疑問可咨詢國泰新點客服(咨詢電話:400-9980000)。
2.競買申請人取得CA有效數字證書后,進入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交易主體登錄,下載“驅動程序,并查看手冊”,完善誠信庫基本信息,做好平臺入庫工作。進入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首頁—下載中心查看礦業(yè)權交易操作手冊。因競買人配置不當、操作失誤或計算機軟件、硬件及網絡出現故障不能正常參加競買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因此停止。
3.競買申請人請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前,登陸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持CA數字證書登錄進行網上上傳報名資料和繳納競買保證金。
(三)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采礦權競買申請書、承諾書;(見附件)
2.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彩色掃描加蓋公章);
3.銀行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保證金需從基本賬戶轉出);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見附件)
5.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證;(見附件)
6.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查詢結果截圖;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查詢結果截圖;全國礦業(yè)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s://kyqgs.mnr.gov.cn/index.jhtml)“嚴重違法名單”查詢結果截圖;
注:無委托代理人的無須提供第5份材料。
★以上所有資料彩色掃描PDF格式并加蓋公章上傳。
(四)資格確認:
競買人的報名申請資料由交易平臺在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競買資格后,于2024年9月18日17:00時前系統(tǒng)生成《競買資格確認書》(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
七、網上掛牌報價、限時競價及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網上掛牌報價
1.報價時間: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10:30前。
2.報價方式 :網上報價。競買人必須在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10:30前至少進行一次網上有效報價,初次報價高于起始價。
3.增價方式: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倍數。
(二)限時競價
1.限時競價時間及地點:2024年10月9日10:30開始,在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限時競價。所有獲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均可參加,未按時參加的視為放棄競價資格。
2.競價方式 :網上競價。報價期滿進入限時競價期(適用于2個及以上競買申請人),限時競價周期為60秒。
(三)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1.掛牌期限屆滿,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xù)競價。有愿意繼續(xù)競價的,通過限時競價確定競得人,無人繼續(xù)競價的最高報價為競得人。
2.有底價的,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無底價的,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高于底價,掛牌成交。
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底價的,不成交。
八、競買保證金的交納與處置
競買保證金的繳納:競買申請人請于北京時間2024年 9月18日17:00時前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人需通過CA登錄系統(tǒng)開始報名,在報名流程中將自動生成中國農業(yè)銀行子賬戶,競買人需使用自己綁定的基本戶向子賬戶進行競買保證金繳納,繳納后需通過報名頁面中“保證金查詢按鈕”進行保證金繳納狀態(tài)及到賬查詢確認。(匯款賬戶需與競買申請人的名稱、誠信庫錄入的基本賬戶賬號一致,以系統(tǒng)顯示的時間為準)。
掛牌成交后,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競買保證金即刻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xù)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九、簽訂《成交確認書》及服務費的繳納
掛牌成交后,競得人于5個工作日內到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并按照《關于規(guī)范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新發(fā)改服價〔2020〕578號)在成交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繳納交易服務費,未在約定期限內繳清交易服務費,競買保證金轉為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競買違約責任。
十、成交結果公示
成交結果將于《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自然資源部網站、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一、出讓合同簽訂
成交結果在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十二、注意事項及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勘查開采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和破壞生態(tài),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guī)、相關礦業(yè)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yè)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huán)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環(huán)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等相關法規(guī)條例執(zhí)行。
(四)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爆破作業(yè)、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xù)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草地等相關規(guī)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競買申請人必須通過CA數字證書登錄網上交易系統(tǒng),登錄后所有操作均視為競買人操作或授權操作。競買申請人因其計算機遭遇網絡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遺失數字證書、遺忘或泄露密碼、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競買人參加競買活動使用的計算機或網絡環(huán)境遭到人為攻擊和干擾的,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六)網上交易時推薦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瀏覽器。
(七)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可自行到采礦權區(qū)域踏勘,費用自理。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十三、對交易采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交易平臺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06-2195315。
十四、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fā)〈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fā)改規(guī)〔2018〕457號)的規(guī)定,對相關失信企業(yè)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guī)(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名、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的報名、報價。
(二)本次采礦權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將發(fā)布變更公告,以掛牌出讓前最后公告中的內容為準。
(三)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通知。
(四)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https://www.mnr.gov.cn/
2.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
http://www.xjaltggzy.gov.cn
(五)咨詢和監(jiān)督電話
出讓人聯系人:巴扎爾
咨詢電話:13319760101
交易平臺聯系人:楊鴻斌
聯系電話:0906-2195315
阿勒泰地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1日